[购物中心 使用条款]
网上购物中心《远藤株式会社网络购物中心》会员条款
第一条(目的)
这个条款远藤保仁公司股份公司(电子商务服务商)经营的网络股份公司,远藤莫尔(以下称"不知道")中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利用网络网站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规定为目的。
※“对于利用电脑通信、无线等的电子商务,只要不违反其性质,也适用该条款。”
第二条(正义)
①"不知道"远藤保仁公司货物或劳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货物等,为了给用户提供),指利用计算机等정보통신설비货物等交易可以设定的虚拟营业场所不说话,并向网络经营的事业者的意义也使用。
②“用户”是指登录“mall”,根据该条款接受“mall”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③‘会员’是指在‘购物中心’注册会员,并能够继续使用‘购物中心’提供的服务的人。
④‘非会员’是指不加入会员,利用" mall "提供的服务的人。
第3条(条款等明示、说明及修正)
①"不"这个条款的内容和相互及代表人姓名,营业所所在地地址(可以处理消费者不满的地方的地址),包括电话、临摹电传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注册号、销售业报警号码,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等容易知道株式会社远藤保仁网络购物中心的初期服务以便在画面(全面)发布。但是,条款的内容可以让用户通过连接画面观看。
②“购物中心在用户同意条款之前,应提供用户能够理解条款中规定的撤回订购、配送责任、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的连接画面或弹出画面等,征求用户的确认。
③"不知道"是"电子商务等部门关于消费者保护法律"、"条款的限制法律关于","电子文件及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金融交易法》,《电子签名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的法律","上门销售等相关的法律》,《消费者基本法》等在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可以修改条款。
④修改“mall”条款时,明示适用日期及修改理由,与现行条款一起在mall的首页上公布适用日期7日以前到适用日期的前一天。但是,如果更改对用户不利的条款内容,至少要有30天以上的提前宽限期。在这种情况下,“mall”将修改前的内容和修改后的内容进行明确比较,使使用者容易理解。
⑤对"某某"条款进行修改时,该修改条款只适用于适用日期以后签订的合同,此前已经签订的合同,仍适用修改前的条款。但是,已经签订合同的用户希望接受修改条款条款的意思,在第三款修改条款公告期间内发送给“mall”并得到“mall”的同意的,适用修改条款条款。
⑥条款中不确定的事项和关于这个条款的解释,是电子商务等部门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条款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定的《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指南》及相关法令或者相关,如根据不同的。
第四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摩尔"执行以下工作:
1. 提供货物或劳务信息及签订购买合同
2. 已签订购买合同的货物或劳务的配送
3. 其他“购物中心”规定的业务
②在货物或劳务脱销或技术规格变更等情况下,可以变更根据将来签订的合同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变更的财物或劳务的内容及提供日期明示,现在的财物或劳务的内容公告的地方立即公告。
③“购物中心”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的服务内容因财物等脱销或技术规格变更等原因变更时,将其原因立即通知用户到可以通知的地址。
④前款所称"购物"赔偿使用者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但如果证明“不”没有故意或过失,则不应如此。
第5条(服务中断)
①“购物中心”在电脑等信息通信设备发生维修、检修、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原因时,可以暂时中断提供服务。
②" mall "对因第一款事由导致服务暂时中断而给用户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如果证明"摩尔"没有故意或过失的,则不应如此。
③因事业项目转换,放弃事业,企业间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购物中心”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通知用户,并按照当初“购物中心”提出的条件向消费者进行补偿。但是,如果“mall”没有告知补偿标准等,用户的积分或公积金等将以与“mall”通用的货币价值相应的实物或现金支付给用户。
第6条(会员加入)
①用户按照"购物中心"规定的加入格式填写会员信息后,表示同意该条款,并申请会员加入。
②“mall”与第一款一样,在申请注册为会员的用户中,除下列情况外,登记为会员:
1. 根据该条款第7条第3款,申请加入的人以前曾丧失会员资格,但在第7条第3款丧失会员资格后,超过3年并得到重新加入“mall”会员的,例外。
2. 如果登记内容有虚假、遗漏或误记
3. 认为注册为其他会员在"莫尔"技术上有显著障碍的;
③会员加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莫尔"的承诺达到会员的时间。
④会员加入时登记的事项有变更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购物中心”通过会员信息修改等方法告知变更事项。
第七条(会员退出及丧失资格等)
①会员随时可以向“mall”要求退出,“mall”立即处理退出。
②会员有下列事由时,“mall”可以限制或停止会员资格:
1. 申请加入时登记了虚假内容
2. 利用" mall "购买的财物等价款,其他与使用" mall "有关的会员所承担的债务,未按期支付的;
3. 妨碍他人使用,盗用他人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
4. 利用“摩尔”进行法令或该条款禁止或违反公西方的行为时
③“mall”限制、停止会员资格后,如果同样行为重复2次以上或30天内不纠正,“mall”就会丧失会员资格。
④"购物中心"丧失会员资格的,注销会员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通知会员,并在会员登记注销前,至少规定30天以上的时间,给予说明的机会。
第八条(对会员的通知)
①“mall”通知会员时,可按会员事先与“mall”约定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
②“mall”对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可在“mall”公告栏张贴一周以上,以代替个别通知。但是,对于与会员本人交易相关的重大影响事项,会个别通知。
第九条(购买申请)
①“购物”用户在“购物”上通过以下或类似的方法申请购买,“购物”用户在申请购买时,应提供以下各内容的通俗易懂。
1. 财物等的搜索及选择
2. 输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移动电话号码)等
3. 对条款内容、限制撤回认购权的服务、配送费、设置费等费用负担相关内容的确认
4. 同意此条款,前三。确认或拒绝善意事项(点击鼠标)
5. 同意申请购买货物等并对此进行确认或确认"购物中心"
6. 结算方法的选择
②“购物中心”需要向第三者提供、委托购买者个人信息时,实际申请购买时必须得到购买者的同意,加入会员时不事先得到全面的同意。此时,“购物中心”应向购买者明示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提供者、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利用目的及拥有、利用时间等。但是,根据《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第25条第1款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等相关法令另有规定的情况,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合同成立)
①"购物"对第九条中的购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承诺:但是,与未成年人订立合同的,如果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成年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合同的内容应当告知。
1. 如果申请内容有虚假、遗漏或误记
2. 未成年人购买香烟、酒类等青少年保护法禁止的财物及劳务时
3. 认为承诺其他采购申请在"不"技术上有显著障碍的;
②" mall "的承诺以第12条第1款的收信确认通知的形式到达使用者时,视为合同成立。
③"购物"承诺的意思表示,应包括用户对购买申请的确认及是否可以出售,购买申请的更正取消等信息。
第11条(支付方法)
在"购物中心"购买财物或劳务的付款方法为